阳光灿烂,温暖明媚,完全没有秋天的萧瑟,反倒像是盛夏。
从黄金城到江南罪恶领域,是一片起伏连绵的山势地形,山如坟,並不险峻,大野间灌木丛深,却不见参天大木,甚是诡异。
大灾荒时代才过去二十年,曾经的山地间,大树都被砍尽了,遗產不丰,如今这时代,凡近人聚居之处,荒野间能看见一株大树,那都是运气与造化。
毕竟流落的捡柴人到处都是,灌木都被薅去大片,一些地方光禿禿。
风捲云舒,马蹄声阵阵。
古马道上,三匹马飞驰,疾风掀动袍袖,咧咧作响。
曹立与玉綾罗、沈若神吃完早饭便上路了,赶去与彼岸之花匯合。
黑江畔,隨处可见荒凉的村落,土房子堆砌,破败无人居住,长满了青苔。
如今的人口,是曾经的十分之一不到,整个荒龙大陆人口加起来,不足三千万人,曾经適宜生存的村落,早已空置,无人问津。
归其原因,还是因为两个字,没柴!
这个时代,柴可是紧缺品,军阀集权管制,是不允许荒民在荒野中种树的,即使种了树,也不属於他们。
这使得人们不断迁徙,去有柴火的地方,或者去给地主打工,用工钱买柴买煤炭等。
不过,自从军阀刘鼎盛势力渐渐削弱,江北倒没什么管制了,人们自由开荒,哪里有资源,便在哪里迁徙,开荒、种树,形成村落与集镇。
“休息会儿,我撑不住了。”曹立苦著脸,勒马停下,刚长出来的薄肤,真不適合骑快马,大腿都被顛坏了。
“这才十里地不到。”玉綾罗勒马,好看的眉头皱起。
“休息会儿休息会儿。”曹立摆手,真撑不住。
三人停下,在江边取水,歇息了一阵,这才继续上路。
一路磨磨蹭蹭,曹立哀嚎不停,总算在临近傍晚,赶到了红杉镇。
红衫镇临近黑江,镇子外的矮山坡上,种满了高大的红杉树,还没接近,便听见鸟啼声阵阵。
江畔边,是一个大湾,许多身著素麻衣的渔民,正端著淘金盘,挖掘江边的沙子,走到江中,摇摇晃摇。
这使得河湾到处都是锄头挖出来的大坑,千疮百孔。
“这里是红杉帮的地盘,这红杉帮,曾经是红杉镇的治安官,在刘氏势弱后宣布独立,成立了红杉帮,主营船业。”玉綾罗当起了嚮导,对这里很熟悉。
曹立问道:“彼岸之花跟红杉帮有仇?”
玉綾罗点了点头,道:“离这里二十里,有一座矿山,那里原本是一处世外桃源,居住著骷妖婆婆,和她的两个徒弟。”
“骷妖婆婆?”曹立听著耳熟,这才想起来,自己在铁刀镇时听说过,红髮杀姬的师父,是一个叫骷妖婆婆的隱世高人。
“这红杉镇前任镇长,带人霸占了那座矿山,將骷妖婆婆杀了,她收养的两个弟子幸活了下来,一个改名为夜月杀,一个改名为红髮杀姬,她们的名字都带有一个杀字,欲有朝一日,杀掉那位镇长。”玉綾罗道。
“那镇长在红杉镇?”沈若神问道。
“不在,那人早已经被红髮杀姬干掉了。”玉綾罗摇头,道:“彼岸之花来这里,仅为买船而已,不过,这里的红杉帮老大,曾是那位镇长的侄子,说不准会发生火拼事件。”
“仇不连亲故,红髮杀姬还挺有原则……”
曹立捏著下巴开口,又猛然觉得哪儿不对,道:“红髮杀姬怎么跟著彼岸之花?”
“休息好了没有,自己不会去问吗?”玉綾罗不耐烦道。
“好了好了。”
三人继续上马,往镇头走去。
还没临近,便见到一些衣衫襤褸的平民,无精打采地躺在路边。
“大爷,给口东西吃吧。”
“美丽的小姐,您需要奴隶吗,我很能干的。”
马道畔到处都是流民,居住在江边破落的房子里,依附这座小镇而活著。
曹立猜测,这是黄金城流落而来的平民,走了一百多里,在这里寻找生计。
与马记酒馆周围乞討的平民差不多,那里的庄园和农场都不要人了,使得那些平民只能当乞丐乞討。
曹立身上还有50两黄金,5根金条,散不开,看见这些可怜人,他也爱莫能助。
沈若神与玉綾罗则没那么好心,看见这些平民,她的眼中全是淡然,习以为常了,压根没有施捨的想法。
世道如此,活不下去就死,作为枪手,她们也都是在生死间来回横跳,活得也许还没这些落魄平民久呢,有钱当然要自己享受。
三人一路骑马进镇,甚至都没下马,到处都是羡慕与敬仰的目光,贫富差距巨大,许多人包里连一颗金豆子都摸不出来,更別说买一把枪当枪手。
即使做了枪手,也要有活儿干,才能挣到钱,而这需要一个字——狠!
只有狠,不要命的狠厉,才有人会被僱佣。
“看来没打起来。”玉綾罗开口。
三人经过热闹的街角,往最繁华镇子中心走去,在一家“猛男酒馆”歇马。
曹立扶额,这是他看见的第n家猛男酒馆了,这个酒馆名字最为常见,风沙镇有、野原城也有、泽阳城也有、包括一些集镇。
似乎只有纯爷们,才能进猛男酒馆喝酒。
进入酒馆中,一股子酒气瀰漫,各种恶臭交织,环境十分糟糕,一看就缺乏管理。
见到一男二女走近,酒客们目光顿时亮了,两个大美女,一个比一个美丽,属实勾人。
当瞥见她们腰间的枪,酒客们又都默声了,转过头去。
敢进入猛男酒馆的只有两种女人,一种是陪酒的女人,第二种就是女枪手,而且是极不一般的女枪手,这些人门清得很。
“小二,打听一下,彼岸之花在哪儿歇马?”玉綾罗走到吧檯,將一枚1分钱的纯金金幣拍桌子上。
“回美丽的小姐,彼岸之花在红船酒馆歇马呢,在镇南边。”小二堆笑,將桌上的金幣给收起来。
“多谢。”
玉綾罗开口,转身就走。
曹立与沈若神则留了下来,坐上一张空桌。
“小二,上一瓶蕎麦酒,切十斤熟牛肉,一份辣椒油蘸碟要葱花要香菜。”曹立吆喝道,將一根纯金金条拍在桌子上。
在这里,他可是普通枪手,可不能像在马记酒馆那么死要面子奢侈消费。
“好的客官!”小二走来,將一斤重的金条取走,急急忙忙赶去柜檯,立即阅读第324章 带我去见她:,开启今日精彩。找了8枚纯金金幣以及7枚纯金一分金幣。
消费1两3分钱,蕎麦酒3分钱,牛肉1分钱1斤,还算平价。
剩余资產:48两7分纯金。
曹立幽怨,这漂亮女人,都快死了还没点表示,都不请客。
早上早饭钱也是他出的。
“等你死了,你的遗產全是我的。”曹立嘀咕。
“你为什么不直接去见你的朋友?”沈若神问道。
“总得酝酿下吧,我也很慌的。”曹立道。
“有什么好慌的,你怕她嫌弃你这幅模样吗?”沈若神道。
“吃你的,少八卦。”曹立黑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