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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4章 出发野原城(1 / 2)

酒足饭饱,曹立没在红帽子庄园驻留,逕自牵著粽子,返回家中。

门板破烂,沙发被刀割裂,壁炉里的柴火都被扒开,整座木屋子被人搜了个底儿朝天,不知被多少人光顾过。

曹立看著,一阵头疼,小镇被攻下来,他的房子,算得上有钱人之家,被洗劫了太多。

他睡觉的床板,都被人给搬空了,床单被褥不知所踪,只能躺在破烂的沙发上,点起一根烟,將就一晚再说。

“没钱了,家也被糟蹋成这样子,够干。”曹立嘆气,象甲三那把大槓若是卖了,还能值不少钱。

不过大槓在狗儿眼手里,估摸著他是不会卖的,自个贪污。

合著这一票,只是让老酒鬼欠了自己两千块钱。

曹立愁眉苦脸,两千块钱还不一定能到手呢,看样子还得找別的法子挣钱,不能指望老酒鬼。

“希望野原城之行,能挣到点儿钱。”曹立嘀咕,很想干一票,最好能找到大恶下手,惩恶又赚钱,反正现在不缺人手……

“嗞——”

一根烟很快抽完,取出烟盒,烟盒也空了,曹立苦巴著脸,扔掉烟盒,倒头睡去。

次日,睡到大中午,他才醒来,简单洗漱一会儿,餵饱了粽子,牵著它去红帽子庄园。

“发粮食嘍,每家每户一个月的粮,排好队,一个一个来。”

“谢谢英雄,谢谢各位大侠。”

今天的红帽子庄园,简直热闹极了,红元镇的居民们排著长队,在这里领粮食。

“囚龙帮真是好人啊。”

“囚龙帮的英雄们,我要给你们生儿子。”

“囚龙帮,惩奸除恶,还我们衣食,简直就是再生父母。”

“红帽子帮,不是怂包,他们回来了,他们带著囚龙帮来救我了,他们也是英雄。”

人们不吝嗇对囚龙帮与红帽子帮的夸讚,全都激动连连,恨不得把头卖给两个帮派。

尤其是佃农们,听到囚龙帮要瓜分田地,全都高兴的哭了起来,这以后,他们再也不愁粮食了。

“好担心治安官来接手红元镇啊,还有四大地主家的人,若是他们带军队来了,我们的地又要还回去了。”

“不需担心,囚龙帮会罩著我们的。”

“可是,我听说,囚龙帮只是在这儿暂住,不会久驻,这可咋整啊?”

“啊,天吶,难道刚分到的田地,又要还回去吗?”

这些佃农们议论个不停,有喜有忧。

“诸位莫要慌乱,囚龙帮走了,还有我红帽子帮,以后,红元镇就是我们的地盘了,绝不会让给治安官。”王无为站了出来。

这种表態,意味著,他们不再是正经的赏金猎人帮,而是转型成为了亡命帮派。

这是王无为经过深思熟虑后的结果,要想与囚龙帮拉上关係,红帽子帮必不可能再是赏金猎人帮派。

但若是他红帽子帮成了亡命徒帮派,有人如果想要对付他,就得考虑考虑他身后的囚龙帮!

利绝对大於弊!

“谢谢,谢谢王老大,您是我们的恩人。”佃农们感激无比,红帽子帮是出了名的正道帮派,被其统治,他们这些人的好日子就要来了。

曹立插队,进入红帽子庄园,排队的人顿时看向他,这小子谁啊,大大咧咧走进去,竟然没有被阻拦。

“他该不会是那个……曹德孟吧!”有人开口,看著曹立。

两日前的夜里,曹德孟一战封神,杀死了黑鸦帮的两位枪手,这事儿在红元镇传遍了。

曹德孟这个名字,也被人们所熟知,甚至还上了黑报,有过只言片语的描述。

“我听说,囚龙帮是曹德孟找来的,不是红帽子帮。”有人低语。

“真的假的?”

“这还能有假不成,这曹德孟,不仅请来了红帽子帮,还请来了三个顶级枪手,昨天夜里,曹德孟带领那三个顶级枪手,將象甲帮的五位枪手刺杀了,生擒了象甲三。”

“嘶……”

一时之间,红元镇的居民们看向曹立的目光,只有无尽的倾佩,这个年轻人,不仅实力强,人脉势力也极大,他究竟是何方神圣?

“他是我们红元镇人,就住在我们镇子里,前几日我还看他带著女人上街买菜呢。”

“这个我知道,不是什么秘密,不过我很好奇,为什么以前没有听说过这號人物?他该不会是近几个月才搬来的吧?”

居民们八卦之心熊熊燃烧,最后,一位金行的工作人员將曹德孟的根脚暴露了出来,多日前,曹德孟带著一个女人,来到红元镇,买下了一套房子,便在红元镇住下了。

“这可真是大鱷伏浅滩啊,这曹德孟究竟是何许人也?”

曹德孟的身份愈发扑朔迷离起来,不过,很快,有人认出了曹立,惊呼出声:“是他!”

“他……是那个10元枪手啊!”

那是一位铁道奴,曾在铁道上干过活,遇到过曹德孟,得到过10元银钱的恩赐。

“什么10元枪手?”人们不解。

“10元枪手,他是一个豪侠,每路过一个地方,遇到可怜的人,他会慷慨地送上10元银钱,在下有幸得到过10元枪手的馈赠。”这位铁道奴激动道。

“我听说过他,我二哥的表姐夫,曾在野外捡柴,遇到过他,为他指路,也得了十块钱。”

“嘶……这么一说,我也想起来了,我大姨夫也曾经得到过十元枪手的馈赠。”

一时间,许多人们议论纷纷,10元枪手的事儿越传越光,没想到此人竟然住在红元镇,名字叫做——曹德孟!

曹德孟本人,曹立脸都黑了,妈的,这名可不好出,这若是被人们知道了,那还得了,是个人都跑来找自己要十元钱。

“喂喂喂,瞎说什么呢,什么10元枪手,別拿这么丑陋的名號来侮辱老子!”曹立大声呵斥道。

“恩……恩人,你还记得我吗?那天你在铁道上,给我们好多矿奴发钱。”那位矿奴贴上来跟曹立套近乎。

“谁他妈认识你,滚一边儿去,嫌日子过得好了是不是?”曹立瞪眼。

“是……是是,我兴许是认错人了。”这位矿奴缩了缩脖子,前一句他没听懂,但后一句听懂了。

“都別乱传,什么十元侠客,有钱白送別人,那是蠢货!你会送吗?你会送吗?”曹立骂道,点指一个又一个人。

人们全都噤若寒蝉,不敢再乱言乱语。

曹立这才满意,进入庄园內,走进大厅。

两大桌子的酒肉饭菜摆在这里,丰盛极了,几位漂亮的i class=“icon icon-unie0bb“gt/igti class=“icon icon-unie033“gt/igt为两大帮派的枪手倒酒,红元镇的名角儿“许依依”一身红裙,端坐一旁,为眾人弹奏古箏,氛围妙极。

曹立进来,搬条凳子坐在老酒鬼旁边,二话没说,直接开吃。

他在这里,算是有身份的人,丝毫不用顾忌什么,就算是囚龙帮的枪手,也顶多瞧不起他,而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儿,毕竟,这小子的人脉,是真的没话说,蚕与蝉是他的好兄弟,老酒鬼还跟他这么熟稔。

“小子你可算来了,吃完饭咱们就上路,出发野原城。”老酒鬼一脸嫌弃的看著曹立,这小子竟然將他放在桌上的烟拿出一根点著,然后將整盒烟都给揣兜里去了。

不仅如此,还顺走了他自己造的打火机。

“咱们现在去,会不会有点儿早了?”曹立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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